成都“11+2”区域出租车28日起互通,取消返空费

时间 • 2025-11-29 06: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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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11月26日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从28日起,中心城区出租车将正式互通融合,实现营运范围、服务规范、运价标准、考核标准和执法标准一致,融合区域内的巡游出租汽车可自由营运,并严格执行全域成都打表计费,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成都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区域融合改革

一、改革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进步,中心城区“11+2”区域已融合发展,市民跨区出行成为常态,但目前成都市巡游出租汽车实行分区营运,市场分割、运价不一,已不适应市民跨区出行需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中心城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跨区打车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须打破巡游出租汽车分区运营局面,实现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市场融合互通。

二、改革目标

中心城区“11+2”区域于2019年11月28日起相互完全开放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市场,实现营运范围、服务规范、运价标准、考核标准和执法标准一致,融合区域内的巡游出租汽车可自由营运,并严格执行全域成都打表计费,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三、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改革试点

2018年3月,成都市启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区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革试点并取得良好成效,社会普遍赞同。

(二)统一运价标准

2019年10月15日起,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已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其中:

捷达、爱丽舍、桑塔纳、1.6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8元,吉利EV450、1.4T或2.0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9元,起步价里程均为2公里。

(三)统一服务规范

目前,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已完成车辆改色、顶灯、计价器、4G通讯设备等升级改造工作,纳入融合区域的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车辆图案等外观标识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保持一致。

四、区域融合后,市民打车出行更加便捷,乘车服务更加规范统一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市民打车出行将实现全域成都打表计费,取消跨区营运表外加收返空费,市民跨区打车出行将更加方便快捷;

中心城区“11+2”区域执行统一的服务规范、运价标准、考核标准和执法标准,市民打车出行将享受更加规范统一的乘车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严丹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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