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出炉!同比上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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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在四川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消委会发布了《四川省2018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这是连续第四年发布消费者满意度指数。
报告显示,2018年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为82.1,较2017年度上升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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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2018年四川省五大经济区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正相关性。成都平原区和川南经济区满意度总指数整体领先于其他经济区,川西经济区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相对落后。但与去年相比,川西经济区内差距缩小,川南、川东北及攀西经济区内差距均有所扩大。“因此,经济发展滞后的区域在追求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促进消费市场的平稳运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区域平衡性应坚持“成都、川南保持稳定、川东北、攀西激发消费潜力”的总原则,增强消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
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是反映全省消费者对消费环境、对所购商品(含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满意程度的评价指标。记者了解到,因消费者群体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消费者社会属性不同,其满意度表现出差异化特征。
51-65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在各年龄层中最高,18-35岁消费者满意度较低;初中及以下和大专及以上两端消费者满意度指数高于中专、高中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月收入水平在4001-8000元的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相对较高,2001-4000元和12001元以上的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相对较低。
通过对受访消费者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属性交叉分析发现,满意度较高和较低的均呈现出同一性。即学历为大专、月收入4000元以上、年龄在51岁以上老年群体满意度总指数相对较高;学历为高中、中专或大专学历,月收入2000-4000元,年龄为18-35岁中青年消费群体满意度总指数相对较低。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图据视觉中国
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