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评|没有“网红”值得冒生命之险

时间 • 2025-12-05 0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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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被誉为“国内高空极限运动挑战第一人”的吴咏宁失手坠亡,以“极限-咏宁”名的帐号先后在国内多家短视频平台被注销,现在仅存微博帐号。2019年2月9日,28岁的宜宾籍在浙打工人员郝中友拍摄跳河短视频发生意外,人未红身先死,其后帐号也被注销。

做网络主播,郝中友显然是个新手,以至于他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90多条视频后,其粉丝数量还不足400人。这个粉丝量,距离100万级以上粉丝的“网红”,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但十余年打工仍不如意的郝中友,又特别寄希望于当“网红”。在最近一条视频收到数百元打赏后,他直言“等将来火了,就不用上班了”。

郝中友在生命尽头的13秒视频中,留下的话非常值得主播新手们咀嚼:“很多老铁说我拍段子,不那个(刺激)。今天在只有(摄氏)四度,我就在这里给老铁们拍个跳水的段子。”冒着低温严寒,穿着薄裤单衣,郝中友拍摄跳河视频,只为了取悦于他的“老铁们”,满足粉丝猎奇心理。

自从直播、短视频平台兴起以来,“网红经济”就成了现象级的挣钱方式。网络主播们争奇斗妍、争险斗狠,使出浑身解数吸粉。越红吸粉量越大,粉丝越多,变现的金额越大。于是,如吴咏宁一样的极限运动挑战者有之,抓蛙捉蛇者有之,开砖劈瓦者也有之。更有甚者,不惜以身试法身陷囹圄,而像郝中友这样“未红先死”的主播,真的太不值得。

做网红,可以没有太高的文化,也可以没有独门绝技,但是一定要知道网络管理、短视频平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短视频平台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国家立法管理平台,平台也会制定规则约束用户。目前,国内正规的短视频台平,都有自己的内容审核团队。用户可以轻松注册,但直播、发布视频都需要经过平台核实。

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内容的信息。”因此,即使不发生“触底身亡”的悲剧,郝中友所拍摄的“跳水视频”也很难通过平台审核。郝中友“以身犯险取悦‘老铁’”的目的,也无法实现,可谓作了无谓的“牺牲”。

同时,国家《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还要求“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因此,无论是视频平台的主播还是粉丝,都要把遵守法律和保障安全放在首位,文明上网鼓励理性创作,遵纪守法靠实力吸粉。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任何“网红”、“老铁”,无论多少打赏,都不值得冒生命之险。

红星新闻记者罗敏

编辑邱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