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帮忙”太悲剧!让朋友醉驾送自己回家,双双被罚

时间 • 2025-12-04 23:34:14
驾驶
饮酒
危险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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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杨某当时没有摸过方向盘,但是在明知朋友饮酒的情况下,还要求朋友开车送自己回家,成为“危险驾驶”共犯。最终,他和朋友双双被判刑。

2018年10月的一个晚上,杨某与蒋某在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曼哈顿一处烧烤店吃烧烤、喝酒,直到晚上10点左右结束。

杨某得知家中孩子生病,着急回家,杨某吃饭喝酒的地方距离自己家仅有1公里,但等半小时始终打不到出租车。

此时,杨某发现同行的蒋某也在等车,并想起蒋某来时是开了车的,于是急于返家的杨某数次要求蒋某开车送自己回家。因为自己也喝了酒,蒋某起初是拒绝的,但招架不住杨某的劝说,加之杨某又说他的孩子生病了,蒋某便半推半就答应了杨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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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查获现场

次日凌晨,蒋某驾驶小型轿车搭载杨某,行驶至南山路段时,被在此路段执勤的攀枝花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查获。经交警现场对蒋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有醉酒驾驶嫌疑。后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蒋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6mg/100ml,属醉酒驾驶。

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杨某明知蒋某饮酒还要求其驾驶机动车,危害道路公共安全,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哪些情况下,危险驾驶罪共犯成立?民警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警方供图

编辑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