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翻包”检查引争议 市场主体任性规定岂能“翻天”

时间 • 2025-12-02 07: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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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有记者就上海迪士尼公园强行翻包检查一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反映,得到的回复是,消费者反映的上海迪士尼公园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翻包检查、拒绝退票等问题均为园区规定,目前不会更改相关政策。消保委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明确地讲,上海迪士尼可以说就是不接受我们的调解,也没有表现出任何退步或者调解的态度。”同时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消保委自身无能为力,将把“球”抛给了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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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上海,尽管申城已经出伏,但气温依旧在34度左右徘徊。而在上海迪士尼乐园,炎热却挡不住暑期游带来的的火爆人气。迪士尼小镇和乐园里随处可见熙熙攘攘的客流,不少游客纷纷在小镇广场的冷雾廊享受片刻的清凉,而当夜幕降临,“明天世界”等景点游人如织,等候观看灯光烟火秀的游客更是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数都是带孩子前来的游客,乘着暑假不惜高消费让孩子了却一个玩迪士尼的梦。

一年多前的2018年6月21日,苏州一名律师王军召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陈述其当年5月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内,入园前被搜包检查、被要求丢弃携带食品以及入园后花费40元购买一根香肠、花费208元购买“两大一小”套餐的事实。其诉讼请求为,

一、确认被告在原告进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时对原告随时携带的背包进行搜查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二、确认被告“不得携带食品入园”的条款无效;三、确认被告禁止原告携带食品入园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四、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元钱。

令人遗憾的是,当年8月24日上海浦东法院判决如下:“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被起诉人的经营方式已形成商业模式和国际惯例,并且也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起诉人将‘开包检查’和被告知‘不得携带食品入园’的行为认定为侵权行为是对民事诉讼法的曲解,起诉人与被起诉人之间的争议不成立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诉,起诉人之起诉于法无据,依法不能成立。”

王军召后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0月29日,该院裁定书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这种明显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判决客观上助长了上海迪士尼打压游客的嚣张气焰。

翻包检查,只是法律授予国家强制执法机关的一项行政权力。迪士尼只是一家企业,即便是具备市场主体的资格,也没有随便翻包检查的权力。况且,迪士尼翻包检查游客,只是打着安保的幌子,主要是检查有没有自带食物,目的是让游客在游玩时饿了不得不买园内的高价食品,以提高公园的商业利润、经济效益,这其实滥用权力。

据迪士尼2018年第四财季财报,由于门票价格上涨,该季度的运营收入有所下滑,但游客在“食品和饮料”等项目上的开销弥补了部分损失。

来自国际主题公园行业机构主题休闲娱乐协会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迪士尼乐园共接待游客1180万人次。如果公园在每人次游客身上赚取(其实是强行剥削)餐饮10元利润,一年下来,光餐饮一项,上海迪士尼就能获得1.18亿元利润。难怪上海迪士尼公园坚守翻包检查、不准自带食品这一霸王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面对上海迪士尼公园强势翻包检查的霸道行为,绝大多数游客却敢怒不敢言,只是发几句牢骚来捍卫廉价的尊严而已,采取逆来顺受的选项。这种明哲保身的消费心态,更让迪士尼有恃无恐。

如果大家团结起来,对这种行为说“不”,迪士尼就“翻不了天”,翻包检查的规定也就会自动取消。谓予不信,拭目以待。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蔡恩泽

编辑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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