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涉黑”怎么办?三种举报方式看清楚!

时间 • 2025-12-03 0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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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记者从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获悉,日前召开的全省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如果发现包括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在内的三种线索,均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中来。

记者了解到,会议要求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单位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在黑恶线索摸排上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市州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同时,旅游景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和户外大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设置专用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一、受理范围

(一)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二)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庇护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7743263463

(二)信件举报

1.直接投送举报信件,请投放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一楼大厅设置的举报信箱内。

2.普通信件举报信件,请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邮编:610051。

(三)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lfwshb@scta.gov.cn。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投诉举报人应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最好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李彦琴

编辑敬玲燕